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医保(2019)5号】相关要求,2019年4月15日(周一)0时起,厦门市各医疗机构将停用旧版价格项目编码,切换为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编码,为确保在此期间前来就诊的患者权益,请您关注以下通知。
通知一
本次价项切换于4月15日(周一)00:00--3:00进行,届时所有医疗系统将暂时停用(预计停机时间3小时)。系统暂停期间,所有急诊患者均采用人工流程就诊,须现金结算,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通知二
因4月15日全省将停用旧版价格项目编码,所有在我院还未结算的医保费用,请您于即日起至5月15日23时前来院结算,5月16日开始医保将不再支付之前费用,只能自费,请知悉。
通知三
4月14日(周天)当天—23:30前前来我院就诊的患者请及时完成结算;若来不及结算,请携带纸质病历、纸质处方、纸质检查检验单和现金进行结算,并完成取药、检验、检查一周后凭医保卡和上述处方、检查检验单至门诊收费处转为医保费用。
通知四
在此期间关于收费的问题,可以咨询医院运营管理部。
咨询时间: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
0592-658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