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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普查告知书

发布时间:2018-12-13 

尊敬的厦门市经济普查对象:

您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时间为2019年1-4月。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你单位所提供的真实准确的普查资料,是国家制定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政策、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普查人员入户登记的工作效率,现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如果您是联网直报单位,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规定,你单位2018年统计年报为普查内容,请按照联网直报要求报送普查数据。开网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0时,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0日24时。如有问题请拨打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8-100-166。

    二、如果您是联网直报单位,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进入你单位进行登记,请您积极配合。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如实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行为,或虚报、瞒报、漏报普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被发布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机构及普查人员对普查中所知悉的调查单位信息将严格保密,相关信息仅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处罚的依据。

五、普查机构或普查人员如有违法或损害你单位利益的情况,请及时向厦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各区普查机构举报。

厦门市经普办举报电话:5061614。

衷心感谢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厦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